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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B2B2C电子商务模式

3d家园 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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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交易对象分类,我们所熟悉的电子商务模式原来有三种:B2B,B2C,C2C。

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他们使用了Internet的技术或各种商务网络平台,完成商务交易的过程。这些过程包括:发布供求信息,订货及确认订货,支付过程及票据的签发、传送和接收,确定配送方案并监控配送过程等。目前中国内地主要有的B2B电子商务企业有阿里巴巴、买麦网等。B2B在整个电子商务活动中占到了87%的高比例。

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商家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Internet开展在线销售活动。例如经营各种书籍、鲜花、计算机、通信用品等商品。目前主要的B2C电子商务企业有:卓越、当当等。

C2C——Customer to Customer,指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简单的说就是消费者本身提供服务或产品给消费者,最常见的形态就是个人工作者提供服务给消费者。目前主要的C2C电子商务企业有:淘宝、易趣等。

最近两年又开始有人提出B2B2C的概念。

B2B2C——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ustomer,第一个B是生产商、供应商,第二个B是电子商务网站(网络销售商),C是消费者。作为中间的B,向左,是要实现供应商的批发,向右,是要实现对于消费者的零售。目前号称B2B2C的有全买网、多彩商桥、点点红等,事实上属于B2B2C的有淘宝的品牌商城、易趣的品牌旗舰等,还有卓越、当当的柜台外包部分。

B2B,B2C,C2C,B2B2C,都不过是一种提法,完全不必为此困惑。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生产-销售-消费,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生产商(B)-销售商(B)-消费者(C),这三种角色原本互相联系,互相转化。尽管B2B2C披着“电子商务新模式”的外衣,然而究其本质,在电子商务还未出现之前,这两个B和一个C也是一直存在的,只是以不同的形式体现。譬如,中间的这个B是中间商的一种,跟代理商、批发商、经销商、中介商等等,并无功能上的不同,都是帮助生产商把产品或服务卖出去,在“销售”这个环节上起作用。所以B2B2C不只是一种电子商务模式,还是一种商业模式。

B2B2C的商业模式,以Intel公司为例:

第一个B是电脑厂商

第二个B是Intel

C是消费者

在针对消费者的产品宣传上,英特尔借助与电脑厂商进行捆绑式的“INTEL INSIDE”宣传,成功地将英特尔芯片的品牌形象牢牢树立在消费者心目中。Intel通过品牌营销影响C(软手段),通过利益(贴片广告费)控制第一个B(硬手段),从而控制整个产业链。可以说,Intel公司是全球最成功的B2B2C模式之楷模。范围缩小至电子商务领域,谁是最成功的呢?

卓越和当当的B2C模式主要靠压低产品价格而在采购价与销售价之间赚取差价获利,然而又要自建仓库,又要自己解决配送,其毛利率已经低得不能再低。兼以常常还要不惜血本以低折扣和大促销为招徕,就更使盈利空间日趋逼仄。更要命的是,与C2C企业的免缴营业税不同,高达17%的营业税,国内的B2C企业都要照交不误,一分都不能少。淘宝们就不同,因为自己只是提供平台而不介入经营,不参与交易分成或赚取价差,于是安于做一个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为B和C牵线搭桥,用平台模式获利(目前淘宝还是免费,易趣则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续费)。

B2B2C看来很像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救赎:既省去了当当卓越式B2C的库存和物流(正是它们拖累了B2C,使净利润极低),又拥有原淘宝易趣式C2C欠缺的盈利能力(C2C平台上大量的交易额落不到平台商的口袋里)。B2B2C平台的性质类似于沃尔玛、国美,它依靠渠道赚钱,至于具体的形式是上架费、销售提成还是其他的新名词,B2B2C们可以各自发挥。无论如何,这笔渠道费用要大大低于沃尔玛和国美,因此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天然的吸引力。目前B2B2C们都星光熠熠,吸引了众多大牌,一片繁荣景象。有探索电子商务网络化和实体化的百方网,结合网络定购、物流系统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一体;更有试图全面整合从生产、分销到终端零售的资源,控制整个产业链的阿里巴巴。

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且慢狂欢。我们需要冷静分析在B2B2C的模式下,三方各自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中间的B能否长期站稳脚跟。

Intel的B2B2C商业模式,其内核是以C即用户为中心。电子商务领域,凡以消费品交易为业务的(B2C、C2C和B2B2C,可统称为2C电子商务),其内核也必以C为中心。B2B2C电子商务模式以C即消费者为中心,而以中间的B为联结。第一个B之所以要参与这种电子商务,是期望销售提升,有更多的C来购买它的产品和服务;第二个B赖以跟第一个B交换的筹码就是它能够带来更多的C,至于它是否能够做到这一点,则完全要看它是不是能够满足C的期望;而C期望能够方便地得到足够价廉物美又能让人信服来源的商品。

随着B2B2C的普及,可以预见一种消费模式的兴起:消费者在大卖场或门店看好品牌产品,但却到这个品牌在网上的商店去购买,再由这个品牌的厂商直接把商品配送到消费者手中。在这里,除了生产商、平台服务商和消费者之外,有另外两个环节是不容忽视的:一是大卖场或门店,即实体化的销售渠道;二是物流配送。这两个环节正是B2B2C绕不过去的关键。对B来说,选择网络销售渠道,势必影响实体化销售渠道的利益,生产商很可能无法抵制来自后者的压力,而且由于网络销售价格战更加激烈,自身利润空间可能下降;除非网络销售渠道带来的销售提升足够有说服力,并且两种渠道找到和平相处之道。而物流配送向来都是整个供应链的短板,如果由厂商自己负责,很难保证统一的服务,可能连带影响B2B2C平台的品牌形象,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如果由B2B2C平台方负责,则又陷入卓越、当当的旧泥潭。对C来说,在网上购买大型商品的心理障碍,只有通过在门店看过商品实物,又被保证能够得到和实体销售一样的品牌化服务,才能够消除;这还要在消费者愿意付钱后不能马上得到商品的前提下(中国消费者在这一方面的忍耐力应该说是比较有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才是根深蒂固的习惯)。

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网络销售渠道和实体化销售渠道实现某种方式的合作,前者可以借助后者成熟的物流配送体系和无可替代的实体商品展示功能,后者可以分享前者吸引的巨大消费群和销售额。生产商因此可以同时在网络渠道和实体化渠道进行销售,并不需要支付额外的渠道流通费用。至于物流的问题,由B2B2C电子商务平台方带头整合生产商原有的物流供应商和第三方物流,组成亲密的物流联盟,建立统一的品牌形象。最后,问题演变成:谁来把网络化渠道(B2B2C平台)、实体化渠道、生产商、物流商整合到一起?阿里巴巴可以吗?生产上,通过阿里巴巴平台完成产品和原材料的采购;销售上,通过淘宝平台完成网上商店的构建和实现在线销售;营销上,通过雅虎搜索竞价、3721网络实名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低成本网络营销;支付上,通过支付宝实现诚信支付;管理上,则有在线客户管理软件。这已经是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然而阿里巴巴仍然局限在网络化的领域,它没有解决实体化的部分。假如沃尔玛也开始向网络化进军,阿里巴巴很可能无法抵挡。电子商务需要虚实结合,“沃尔玛+阿里巴巴”才是最佳解决方案。只有这样,消费者所有的需求才能被满足。然而,他们会坐下来谈合作吗?还是会这样:沃尔玛向着阿里巴巴发展,阿里巴巴向着沃尔玛发展,大家都砸下重金,拼个你死我活?又会不会新出来某实力强劲的B,既要做沃尔玛,又要做阿里巴巴,既要做网络化电子商务平台,又要自建实体化销售网点,还要把物流商整合到一起,做整个供应链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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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vin2323 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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