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中的灰色手段 广告邮件产业链调查
2007-3-7 14:06:27
争议一:私自转让邮件列表是否合理?
争议二:电子邮件是否可以成为广告营销阵地?
争议三:广告邮件是不是垃圾邮件?
争议四:广告邮件主是否应该向消费者支付信息转让费?
广告邮件市场亟待市场规范
近日,本报收到若干读者来信,反应自己的电子邮箱收到很多广告邮件,其中不乏收费邮箱用户。读者称,自己多次向邮件运营商反应情况,但运营商认为这是垃圾邮件,无法完全屏蔽,因而得不到妥善解决。让读者无法理解的是,究竟是谁将自己的邮件地址告诉了广告邮件的投递者?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能像清除大街上的违法张贴广告一样,管管这些广告邮件制造者呢?这种侵犯自己私人空间的行为为什么无法制止?
为此,本报记者针对广告邮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发现消费者收到广告邮件并非像运营商所说是完全无法控制的偶然性事件。
邮件列表被出卖
作为互联网最基本的一种应用方式,电子邮件以其独特的存在方式成为了无数网民最原始的电子名片,也一度成为很多大型门户聚敛人气最原始的方式。而从电子邮件诞生的那一天起,电子营销便成为了很多人最直接的选择。时至今日,还有大量的企业在使用这种方式推广自己的产品或品牌,无论是通过专业或者不专业的方式。
“最早的时候,企业主为了实现自己的推广目的,更多是把邮件发送给某一邮件服务器里的随机用户名。”北京某著名邮件服务提供商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1999年左右,当免费电子邮件还被广泛提供时,更多的广告主都选择使用这样的方式。但这样的方式很明显效果并不理想,广告商在通过客户端程序大量发送邮件时,并不知道通过函数计算出来的这些随机用户名有多少是目标服务器上已经存在的用户,也就更谈不上目标客户细分等更加细致的问题了。
于是广告主开始想办法获取邮件服务商所掌握的有效邮件列表,随后便出现了某些技术人员私底下将公司的邮件服务列表出售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到2001年左右开始变得无法控制———因为当时垃圾邮件泛滥的情况已经比较普遍,很多邮件服务提供商开始通过屏蔽IP和端口的方式来防止垃圾邮件。在这样的前提下,某些掌握权限的技术人员经常是把邮件列表和‘不屏蔽某些IP段’的承诺同时出售。就记者了解,最猖獗的时候,一个十万级的邮件列表在打包出售的情况下黑市价格能达到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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